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,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。海门市委农办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意见》,2017年2月,由海门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施行。
《意见》提出三方面要求,一是提高认识,进一步明确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。二是因地制宜,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监督。三是加大力度,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监督和审计督查机制。
《意见》的下发施行,对规范和加强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。同时,也有利于加快形成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、会计事项电算化核算、经济审计常态化监督“三位一体”的农村财务管理运行机制,为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。
石林君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