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我市出台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意见》,计划在“十三五”期间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,并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以县为单位达到1%以上,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以县为单位达到1%左右。意见明确县(市)区在达到上级项目投入标准的基础上,进一步拓展建设内容,每亩再增加1000元左右用于耕地占补平衡、增减挂钩和土地平整等。在完成“十二五”期间调剂指标任务的基础上,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达到1%的,由市级按每亩10万元的标准补助项目建设经费,主要用于市区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以及市区耕地占补平衡;对占补平衡指标超过1%以上部分,每亩再奖励5万元项目建设经费;所有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,由市级统筹调剂使用;新增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,由各县(市)区统筹调度使用,最低价格不低于每亩10万元,充分调动各县(市)区工作积极性,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目标任务顺利完成。 |